貪心

(食物質素還可以, 但由於體積真的太巨大, 已失去了原本少吃多滋味的精髓)

剛過去的星期五晚上, 相約很久不見的老朋友們相聚一下, 地點還選了老遠的元朗。
這間壽司店,位於元朗市中心,是元朗區開創巨無霸形壽司及食品的始祖,此後幾乎區內的所有日本料理都一窩風的跟隨。我敢說,要是給發明壽司這種食品的日本人看見,必然死了都激氣得再還陽。沒法子,他們應該明白人都有「貪心」這種劣根性,尤其香港人更甚。
看演唱會的觀賞指標,永遠建基於演出者邀請了多少有份量的嘉賓,有多少好笑的笑話以及有多久的安歌時間。美食套餐最好包括飲品, 包靚湯, 更要包甜品。女子找男友/丈夫,要俊俏、有身家、有學歷、有見識、對自己千依百順。男子找女友/太太,也要有美貌、身材、有頭腦、任勞任怨、對自己無條件付出。
「貪心」好像成就了多少商業楔機,加速社會繁榮及個人推動力等等,那麼這種原始慾望是否應該被重新定位為個人的美德呢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