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 Tiny Corner

我想要的快樂不過如此 - 和簡單的人牽手走到白頭, 僅此而已。 ***這裏沒有華麗的文筆,沒有精闢獨特的見解,沒有生動有趣的札記。這裏只是一個女子私人的微小角落,與友分享二三事及記下這些日子來的各種領悟。***

Thursday, December 15, 2005

足跡

無論人與物,只要從不同的角度用心看,總會發覺他/它們的與別不同。






這條裙子穿上去很美,但要$3xxx元,以為這裏是LV店嗎? 真是開玩笑。



都說我喜歡吃,有照片為証。最近常有人做東請客,所以到處獵影。

6 Comments:
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自從你有了這個新玩意後,在你生活上加添了不少生氣!

9:35 PM, December 15, 2005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你指的新玩意是我個honey還是我部手機?! 嘻嘻。

10:25 AM, December 16, 2005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"他"和"它"都得啦,甚至連"小他"都得,各有各好玩啦!!嘩哈哈~~~礦泉水。

6:43 PM, December 16, 2005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這個大姐姐,「小他」是甚麼意思呢? 雖然這裏人流稀少,但也不能不顧及一下版主的正經形象啊!找死嗎?

10:57 PM, December 16, 2005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OH! I'M SO SORRY! 版主你九菜咗啦, 其實我意思係電話入面影相果個小鏡頭吖,所以版主你正經的形象仍在,你還是一個清純、清麗而脫俗的可人兒啊,請放十萬個心。

7:09 PM, December 17, 2005  
Blogger zz............. said...

實情是,LV的裙子,沒有三萬元也沒可能買到.

3:42 PM, December 21, 2005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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